為了一把菜,婦人跑到民宅燒冥紙差點釀成火警 !汐止一名蘇姓婦人
,懷疑在同菜園種菜的涂姓婦人拔他的菜,跑到對方家門口堆金紙、放小
紙人點火作法,因此挨告上了法院,蘇姓婦人辯稱,因為知道對方信基督
,作法不會嚇到他們一家人。由於這一燒可能引起火災,婦人被依公共危
險罪判刑一年四個月。

    婦人朝民宅大門前腳踏墊潑灑大量酒精膏,放讓冥紙和小紙人後,作
法點火。一團大火球迅速燃起,還延燒到一旁的雨傘架,屋主聞到焦臭味
出門一看嚇壞了,抓起雨傘猛拍滅火。而會大膽縱火,竟然只是為了一把
菜。事隔10個月,家門前地上還留有被火燒的痕跡,縱火的蘇姓婦人只
因為懷疑在同一個菜園種菜的涂姓婦人偷拔了她一把菜,特地穿上雨衣戴
手套跑來點火作法。挨告到了法院,還辯稱對方是基督徒,應該不怕。好
險法官沒有採信,除了將她依恐嚇罪判有期徒刑5個月,作法點火,也依
公共危險罪判刑一年四個月。但被害一家人認為判的太輕了,因為婦人縱
火第一次,還等警察走了再來放火第二次,萬一真的引起火災後果不堪設
想,除了搬家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也不排除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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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鄭姓「和尚」六根不淨,利用一名重度智能障礙女性單獨在家時
,對她摸胸脫褲猥褻,社福員居家服務時被害人才說出。但事後雙方和解
,女方也表示不希望把對方關起來,願意原諒鄭男,法官判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鄭姓和尚因化緣認識住在附近的被害人,雙方認識多年,
被害人家境不好,鄭男曾出手相助,但去年 8月某天,他心起色念,認為
被害人智能不足,對男女間的情事陌生,不知抵抗,跑到被害人房間,摸
她胸部後脫褲,撫摸被害人私處,並用生殖器磨蹭,被害人感到害怕出手
拍打他才罷手逃離。

    過了幾天楊姓居家服務員到被害人家中探訪,被害人向他傾訴,楊姓
社福員轉告里長後報警,才揭發鄭姓和尚惡行。

    事後雙方達成和解,被害人阿姨表示,被害人家貧,鄭男曾接濟過她
,家屬不追究,請法官高抬貴手;被害人在法庭上表示「不要再糾纏了」
,但不希望把對方關起來,願意原諒鄭男。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鄭
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雙方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他 6個月,可易科
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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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縣55歲邱姓男子曾因染指2名女童被判4年,竟不悔改,前年間又
2度侵犯好友年僅9歲的女兒,否認犯行,還說是女童母親教唆誣賴他,法
官認為他沒悔意,昨重判12年徒刑。

    判決書指邱姓男子常到女童家作客,見好友9歲女兒年幼可欺,前年1
 2月間趁與女童獨處機會,帶到廁所指姦並性侵得逞。邱男隔天又以帶女
童買晚餐為由,帶女童回家性侵得逞。女童擔心回家會被父母責備,返家
後只敢告訴2個哥哥。

    去年 1月,女童因缺課太多,導師詢問女童的胞兄,他說出妹妹遭性
侵的遭遇,學校老師通知家長並報警處理,女童驗傷確認處女膜有撕裂傷
。

    邱男否認性侵,只承認對女童親吻、摸胸,還說他當時正在追求女童
,猥褻行為沒違反女童意願。

    法官認為,女童心思單純說詞可信,邱男飾詞狡辯,且未與被害人達
成民事和解,甚至辯稱遭誣賴,毫無悔意,依 2次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12
年,全案可上訴。執行結束前再由執行檢察官決定是否有強制治療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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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爸爸在天上保佑。」南投縣廖姓女大一學生,在父親過世後
才發現本應由她繼承的五筆土地和房子,都被阿嬤和叔伯偷偷過戶移轉;
她站出來護產,還被叔伯指責「不孝」。她上法庭討公道,終於在父親過
世二周年忌日前討回千萬遺產。

    女大生的叔叔辯稱,二哥(廖姓女大生的父親)十多年前離婚,二嫂
帶女兒(廖女)離家,父女疏離,即便二哥肝硬化,也不加聞問;二哥感
念臥病期間,母親長期照顧,又感慨女兒不孝,才決定把名下房子和土地
贈與母親。

    法官調查發現,廖姓男子(廖女父親)名下的五筆土地和一棟房子,
都在過世前十天移轉到母親名下;其中二筆土地和房子更在告別式後一星
期相繼賣出,有違常情。法官將財產過戶書上廖男的簽名送調查局鑑定,
確認非廖的筆跡。

    經法官反覆追問,廖男的三弟坦承,二哥的簽名是他作假的,但仍辯
稱是因二哥當時手會抖,要求他代簽;法官查證發現廖男過世前並無手抖
情況,不採信三弟說法。

    女大生說,她曾告叔伯偽造文書,檢察官不起訴;所幸民事庭法官沒
受檢方不起訴的影響,重新調查,在父親過世二周年前幾天要回千萬元的
財產,可能是父親在天上保佑。

    她說,父親前年六月因肝疾在南投住院治療,她在高雄上大學,只在
周休日才回來探視,但生前曾交代名下有五筆土地和一間透天厝,都會由
她繼承;她曾問叔伯和阿嬤「爸爸的證件在哪裡?」叔伯和阿嬤都支吾其
詞。

    廖男前年十月廿九日過世後,女兒清點財產發現父親名下財產都被移
轉到阿嬤名下,透天厝和二筆土地更在父親死後三星期賣出。

    女大生到學校請教師長後,逐一拜訪親戚,確定財產是叔伯趁父親病
危時偽造文書設計侵占,於是勸父親生前的看護出庭作證,證實是叔伯共
謀,於是上法庭打官司要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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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某出租公寓今年初發生 2名嘉義大學學生吸入過量熱水器燃燒
排放一氧化碳致死案件,家屬提告,嘉義地方法院昨判決,呂姓屋主把熱
水器設在通風不良的室內,沒有遷到室外或改裝強制排氣式熱水器,應負
起過失致人於死責任,判處有期徒刑11月,緩刑5年。

    出事的房子已在信箱張貼上「售」的紅紙,記者昨天下午查訪,呂姓
屋主帶客人介紹房子,表示接受判決結果,不再上訴。

    本案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經調解達成協議,呂同意給付 2名大學生
家屬給180、120萬元。

    2名大學生今年1月1日凌晨2點多回到租屋處,穆男後來進入浴室洗澡
,疑陽台鋁窗沒打開,瓦斯燃燒產生一氧化碳無法順利排出室外,穆男及
在房間睡覺的林女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而中毒,當天下午 4點多,共同租屋
的楊姓女大學進屋發現,報警送醫但已窒息死亡。

    呂姓屋主在法官審理時,表示曾向女房客交代,裝設熱水器的陽台不
可以關窗戶,如果窗戶整個關起來,可能導致空氣不流通而一氧化碳中毒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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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歲張男今年3月22日搭乘復興航空由金門飛往台北班機,在空服人
員已宣布禁止使用干擾飛行或通訊器材後,他在第 11排C座位上,仍持續
使用手機通話,空服人員又上前勸說,他完全不理會,而且怒罵三字經,
復興航空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張男為某公司總經理,仍就讀研究所,犯後態度良
好,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處以 6萬元罰金,緩刑2年,手機及SIM卡沒收。另
外,他在機艙內罵空中小姐涉及公然侮辱,告訴人已撤告。(記者楊政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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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任職於南部某大學的副教授,遭女研究生指控,日前對方以「指
導論文」約見面,卻被帶往電影院看電影《全面啟動》( Inception),
並且趁電影放映時一片漆黑,對女學生伸出「鹹豬手」摟肩抓手,被害者
只好嚇得「尿遁」。事後她向校方揭發此事,該副教授遭解聘,他不服提
行政訴訟,但法院判他敗訴。

    法院判決指出,被指控性騷擾的是南部某科技大學的副教授,年約40
多歲,他在 2010年8月28日上午,電話邀約女研究生在台北談論文一事,
不料碰面後他卻帶對方去美麗華影城看由好萊塢男星李奧納多狄卡皮歐(
Leonardo DiCaprio)所主演的科技驚悚電影《全面啟動》(Inception)
。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女方指控,當時 2人進戲院看電影,但電影
突然撥到一半螢幕黑掉,整個影廳一片漆黑。不料該名副教授卻突然伸手
摟她肩,女方甩開後他又抓住她的手,她嚇得直說「我想上廁所。」女方
隨後便「尿遁」離開電影院,事後她則傳訊「老師,我肚子有點不太舒服
,我自己先坐捷運回去了!抱歉」

    女學生事後曾向男友和同學告訴此遭遇,並在 2011年8月通過口試,
才向校方告知此事。校方召開性平會調查,發現該教授在2002年任職於北
部某科大時,也曾遭控性騷擾,並在校方懲處前離職;性平會認定女方指
控屬實,教育部也發函「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應予解聘」,2012年校方將
他解聘。

    該名副教授矢口否認性騷擾,並打行政訴訟,主張校方調查程序有瑕
疵;但法官調查該名副教授事後曾寫信給女學生致歉,另還有簡訊、同學
證詞,因此認定校方解聘並無不當,判決副教授敗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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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3日電)蔡姓女子質疑119消防員將母親送醫
途中未進行急救,控告消防員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檢察官依誣告罪起訴
蔡女,台中地院今天判蔡女無罪。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去年4月7日凌晨,蔡女母親因胸痛坐在自家
馬桶,與蔡母同住的兒子撥打 119請求協助;蔡女抵達母親住處後,與消
防員一同將母親送醫。

    判決指出,蔡母經送醫急救後雖撿回一命,但卻變成植物人,需依靠
呼吸器維持生命。蔡女質疑消防員在送醫過程中並無全程做急救動作,控
告兩名消防員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

    檢察官經調查,認為兩名消防員犯罪嫌疑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反
依誣告罪起訴蔡女。

    法官認為,蔡女對救護人員的救護措施有所誤會及不滿,是表達主觀
感受,並非虛偽捏造救護人員放棄急救事實;另蔡女與母親感情良好,因
母親變植物人,充滿煎熬與不捨,判處蔡女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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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市吳姓機車騎士因行車糾紛,與黃姓汽車駕駛在市區高速追逐30
分鐘,被黃男撞倒輾斃,黃姓男子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3年8月定讞,但
家屬不服,認為黃男根本是蓄意殺人;宜蘭地方法院解釋,事發影帶顯示
,當時黃男曾踩煞車,法官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才依傷害致死論罪。

    宜蘭地院判決書指出,此案發生在去年 5月12日凌晨,吳姓機車騎士
與友人飲酒後,凌晨 3時騎機車返家,在宜蘭市中山路遇到32歲黃姓駕駛
,引發糾紛,黃不甘被罵「三字經」,與吳男在街頭追逐,一度躲到南館
市場,但黃男仍未罷手,吳被追到農權路巷弄間,過彎減速時不慎摔倒,
黃男煞車不及,吳男摔倒後滾到黃男車下遭推擠拖地,因而死亡。

    事後,雙方以 38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宜蘭地院去年11月依傷害致死
判黃男3年8個月,家屬不服提起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再上訴最高法院
,上月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我們要的是真相」,吳男父親表示,黃嫌一路追逐到巷內,撞倒他
兒子後,不但沒下車查看送醫,還蓄意從他兒子胸部輾過,事後將車子開
往維修廠,返家呼呼大睡,根本是故意殺人;黃男還辯稱沒有壓到人,只
壓到機車,法官無視對被害人有利的事證。

    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說,事發當時影像畫面顯示,黃男有踩煞車,並
非故意追撞,因此法官的主觀心證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至於黃男是否輾
壓到吳姓男子,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體表並未觀察到顯著輪胎印痕,體
腔內出血量不多,由骨骼臟器損傷程度來看,難以證明何處遭車輪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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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歲范姓飯店業富商,委託朋友登報包小三,與小他28歲的吳姓女子
交往不久吵架分手,他想要回送吳女的財物敗訴,反遭元配發現,控告他
與吳女通姦,高雄地檢署依妨害家庭起訴他和吳女。

    起訴書指出,范姓富商在嘉義地區經營飯店,2012年他透過朋友登廣
告,徵得吳姓女子(54歲)當女伴,吳也知是「包養」,會有性行為,雙
方言明每5至7天燕好1次。

    吳女雖年過半百,但身材、長相仍堪稱「美魔女」,范姓富商因無法
給她名分,送錢給她當購屋頭期款,並贈積架名車和勞力士手表。但交往
1個多月後,2人共遊希臘時發生爭吵,回國後范姓富商打官司,要向吳女
要回181萬元和子女送他的iPad2,可是嘉義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這些
財物是范、吳交往期間的餽贈,判決吳女不必償還。

    范姓富商求還官司敗訴,去年經媒體報導後,元配發覺他包小三,又
送錢、又送車,憤而告他和吳女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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