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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緩起訴處分金是許多公益團體重要的收入來源,但日前立委提案修正,檢察官未來只能將處分金諭知給國庫,雖會提撥一定比例做公益,但未明訂最低比例,加上國庫困窘,幾乎有進無出,包括新北市圓夢基金與社福團體補助恐縮水或斷炊!

過去檢察官給被告緩起訴時,可命被告向國庫或檢察署指定公益、地方自治團體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以新北地檢署為例,去年處分金高達1億4000多萬元,其中1億元入國庫,剩下4000多萬元,則由各社福團體向檢方提出計畫,經檢方審核後發放補助。

以新北市的「卓越清寒學生圓夢基金」為例,每年資助 200多名弱勢學生學費與生活費近2000萬元,其中3分之1就是來自新北檢的處分金。

另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的「破繭而出,築夢踏實」街友職業重建,每年也有近 300萬元資金來自處分金;新北市家扶、伊甸基金會,每年亦會向新北檢申請補助。

但有立委認為,此處理方式,易讓社福團體成為檢察官小金庫,抑或偏袒部分社福團體,提案修法並於上月公告上路,未來檢察官只能將處分金諭知給國庫,不能動用。

圓夢基金執行單位、新北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長歐人豪表示,今年圓夢補助在去年已定案,不會受到影響,但明年是否能再獲檢方補助,則是未知數。

歐人豪指出,圓夢基金除處分金,還有來自社會善心人士的捐助,應不至於中斷,但每年提出申請學生都大幅度增加,若少了這 600萬元處分金挹注,勢必要增加其他募款,最差的情況就是減少補助名額,影響學生甚鉅。

志願服務協會執行長黃梅英表示,他們協助對象以街友為主,由於街友有藥、酒癮與犯罪前科,很難重新回到職場,透過這筆處分金,他們可協助這些街友回歸正常生活,並提供職業訓練。

黃梅英強調,這筆錢不是用來辦活動,每筆都花在刀口上,若是補助沒了,能獲得幫助的街友就更少了。

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表示,處分金補助弱勢公益團體,每筆錢都經審核小組控管,錢撥出去後,也有追蹤與考核,運用情形全會公布在地檢署網站,不可能濫用,但目前依法來看,明年社福團體恐怕就拿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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