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宜蘭大學學生蕭元九,愛慕班上劉姓女同學,因不滿對方對他冷淡,由愛生恨,去年底在校園持刀刺傷劉女,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判處5年6個月徒刑。

蕭元九(19歲)體型壯碩,是名劍道高手,去年考上宜大,暗戀班上劉姓女同學,疑因單戀不成、種下殺機,案發後不久被退學;宜蘭地院昨天宣判時,蕭沒有到庭聆聽判決。

去年12月,蕭元九在深夜11點持刀進入校內徘徊,見劉姓女同學獨自返回宿舍,從後環抱,並拿出水果刀猛刺;劉女全力反抗,蕭被咬痛手指才鬆手,劉女送醫急救保住性命。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蕭元九涉案;蕭在犯案後聲稱,刺傷女同學是想「證明有殺人能力」。

蕭元九犯案後主動向警方自首,請求減刑。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時,即查到蕭涉有重嫌,他主動到案,僅是投案,不構成自首要件。

法官考量案發至今,劉女尚未原諒蕭元九,雙方也沒有和解,判他 5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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