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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化名「尋找有援人」上網獵豔,未料傳訊給網路巡邏的員警,警方與他對話後蒐證,認定他刊登性交易的訊息,移送法辦。他出庭時先狡辯尋求業績才上網,接著又辯找援妹捉弄另名奧客,最後稱尾椎骨折
,根本「不性」,所以沒有主觀犯意,都不被法院採信,法院判他 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吳姓保險業務今年 3月間傳訊給化名「琪」的網友,卻不知該網友是執行網路巡邏員警。吳向員警詢問成年與否、價碼等問題,全被警方蒐證,警方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將罪嫌送辦。

吳男先向法官辯稱進入聊天室為「尋求保險業務的機會」,又辯稱上網找援要整奧客。吳還說,他出車禍尾椎骨骨折,無性能力,辯稱「沒有主觀犯意」。

合議庭認為吳取名「尋找有援人」,已讓人認知、聯想「援助交易」,業務想招攬客戶,應呈現專業,但吳獵豔行徑,有違常理;且刊登訊息在前,車禍時間在後,有矛盾,未採信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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