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前緝毒小隊長黃慶瑞被控運輸海洛因案,黃在 2次審理庭中,均自白運毒犯行,基院審酌他犯後態度良好,減輕其刑,依運輸海洛因毒品罪判他17年徒刑,同案共犯離職警員李文彬最重19年、計程車司機梁玉城12年。

另名離職警判19年

黃慶瑞等3人被法院羈押在看守所中,昨天下午4點被法警帶上法庭聆聽判決結果;黃等 3人在聆聽審判長齊潔宣讀判決結果時均面無表情。李文彬希望法官能解除他的羈押,讓他回去看看85歲高齡的父親最後一面,齊潔表示合議庭會考慮。

由於黃慶瑞等3人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法院僅開2次庭就宣判。

黃慶瑞被控與計程車運將梁玉城、離職警員李文彬、已病故的離職警員陳玉智與在逃賴姓男子等人合資436萬,從菲律賓走私8塊海洛因磚,今年一月間從基隆港碼頭闖關時被逮。

梁玉城在審理時指出,他與黃慶瑞是10多年好友,黃原本沒打算參與運毒計畫,他多次去找黃談,黃才答應與離職的警員陳玉智合資50萬元,交款的地點就在黃昔日服務的三分局對面馬路上。

梁玉城供稱,他因為積欠300多萬元債務,與離職警員李文彬各出資108萬元,再找逃亡的賴姓男子投資170萬元後,由李文彬到菲律賓找毒梟麥可購買毒品,他與黃、碼頭工人姚兆孝(已被判刑 6年)、陳玉智等人,在台安排如何從基隆港碼頭闖關。

梁玉城證稱,他與黃慶瑞多次到碼頭看點,找合適的地點接應毒品,黃慶瑞從頭到尾都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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