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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歲的大陸籍梅姓婦人,10年前嫁到台灣,丈夫賈佑旺驟逝後,她因無以維生,變賣家中家電,卻遭繼子提告被法院判刑。梅婦認為,繼子當年「認領無效」、無繼承權,她受冤被判有罪,聲請再審獲准,基隆地院昨日為此召開 5年來首件的「再審案」準備庭,庭訊後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

梅婦昨日在民間司改會成員的陪同下,前往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梅婦在庭訊前表示,因本件官司她無法順利取得台灣身分證,許多社會福利都無法申請,多年來只能靠社福團體、朋友接濟度日,每天吃稀飯、撿爛菜
來醃著吃,身體都是病。

她委屈地說,丈夫當時認領繼子的行為無效,她也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繼子對丈夫的遺產無繼承權,在官司尚未確定前,她變賣家中的洗衣機、熱水器怎麼能算犯罪?梅婦因而在司改會的律師幫助下,向法院聲請再
審,希望司法還她一個公道。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法官判梅婦有罪前,認領無效的民事訴訟尚未判決,梅婦繼子非賈佑旺繼承人,又是在判決梅婦刑事有罪前就存在的事實,由於「認領行為無效」的事證,關乎侵占罪的判決結果,因此准許梅
婦聲請再審。

梅婦來台與賈佑旺結婚,賈過世後,梅與繼子就遺產分割未達成協議,她當時因未取得身分證、亦無謀生能力,於是搬至友人家居住,並將與繼子共有的洗衣機、熱水器變賣,梅婦被依侵占、誣告罪判處拘役20天、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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