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期間,時任民進黨發言人的台北市議員梁文傑,爆料馬英九
總統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收取 3億元政治獻金,馬提出總統任內首件民
事訴訟,一審判梁與民進黨須賠償30萬元,高院認定梁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侵害馬英九名譽,昨日判決梁須和民進黨連帶賠償 180萬元,全案可上
訴。

    判決指出,100年11月16日,總統大選登記前5天,梁文傑先在民進黨
台北市黨部召開記者會,當晚又在TVBS《2100》節目,指稱100年9月
間,馬英九與賭盤大亨陳盈助會面,募款 3億元,陳因捐款,會操作賭盤
賠率影響選舉結果。

    馬英九認為說法不實,在 100年11月21日總統大選登記日,提出民事
訴訟。

    一審判梁與民進黨須賠償30萬元,案經上訴,高院認為梁當時為台北
市議員,又兼任民進黨發言人,但他未妥為查證,侵害馬英九的名譽權,
須與民進黨負連帶賠償責任,經審酌雙方財力、地位及所受的損害,判決
梁與民進黨須賠償180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對此,梁文傑昨日晚間回應強調,經過充分且合理的查證,馬英九確
實有向陳盈助募款,「這是可以被證明的。」

    梁文傑說,全案一審時法官判他須賠償30萬,結果到了二審,法官從
一開始就明顯偏向馬英九,對他提出的證據卻完全不予採信,所以一口氣
從30萬提高到180萬,「我認為這太離譜了,我當然會堅持上訴!」

    梁文傑強調,除非馬英九卸任後太缺錢,堅持查封他的財產,否則無
論結果如何,他絕不可能把錢賠給馬英九,更不會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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