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法人罰金刑,遭司法
院質疑是替法人除罪化。法務部今天說,這是為解決一事不二罰。

    相關爭議源於大統混油事件,由於行政罰則規定一事不二罰,法官優
先以刑罰為主,僅科處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導致衛福部撤銷對大統負責
人高振利18億5000萬元的行政罰金。

    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目的在於讓政府對黑心食品業者能罰得快、罰
得重,而且罰得到,而對於法人的處罰,不管是法院判決的罰金還是行政
機關裁罰的罰鍰,都是罰錢,所以沒有不處罰法人的疑慮。

    法務部表示,行政院版食安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法人罰金刑,回歸行
政罰,以解決一事不二罰。再增訂公司因員工或負責人犯罪所獲得的財產
或不法利益可加以沒收的規定就可解決,這也符合企業管理與公平正義等
原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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