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蕭姓男子涉嫌強制猥褻理髮小姐
,理髮小姐說「我年紀足以當你媽媽,回去摸你太太」,以沾滿肥皂泡沫
的手抹向蕭男頭、臉,蕭某反而惱羞成怒,以拳頭痛毆該女受傷,蕭某傷
害部分判4月徒刑,強制猥褻部分台中高分院判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101年4月間,蕭某(30幾歲)到南投縣草屯鎮某家庭理
髮店,看到理髮小姐(50幾歲)正在洗大衣,竟從背後熊抱,隔著衣物上
下其手強制撫摸胸部及下體,該女掙扎轉身,以沾滿肥皂泡沫的手抹向蕭
男頭、臉,並且揚言「我都可以做你媽媽,回去摸你太太」,蕭男卻出拳
毆打成傷。

    蕭某辯稱,該女理髮店有做「黑的」,當天他到理髮店內剛坐下,該
女就問「要不要做?還是要按摩?」該店按摩一次600元,性交易一次100
 0元,他與該女很熟,該女出手摸他鼠蹊部,還要捏他,他都不要做,才
動手推她跌倒。

    受傷部分蕭某被依傷害罪判 4月,蕭嫌母親四處為兒子奔走,找來多
名證人的錄音,要作證該理髮小姐有做「黑的」。

    法官審酌其中莊某有提出到該理髮店性交易 3次,但莊某70幾歲,最
後到該理髮店性交易也已超過 2年,記憶是否清楚已有可疑,法官問他為
何不去了,供稱女子要價1000元他認為太貴了,就沒去了,可是前幾次每
次都1000元卻沒嫌貴!法官對他供詞保留。
其餘證人則都是「聽說」,沒有親身經歷。

免費法律諮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sd3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