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恐怖情人!南投縣鄒姓男子因吳
姓前女友避不見面,以書信、潛入吳女臉書等方式放話,恐嚇她出面,揚
言不出來就公布兩人親密影片及讓她見不到家,最後還放火燒了吳父的大
貨車,南投地院昨依公共危險罪將他判處1年2月徒刑,恐嚇罪判處拘役80
天。
    判決書指出,鄒姓男子與吳姓女子原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同居期間
女友就曾遭鄒男家暴提出告訴。 102年吳女與鄒男分手,搬回桃園老家,
鄒男仍糾纏不清,一直要吳女出面和他談,吳女避不見面,鄒男即自當年
7月初起展開恐怖的連環恐嚇和報復行動。

    法官指出,鄒男先是寄信給吳女,表明要公布兩人親密影片,並揚言
吳女可叫兄弟來談,他已準備好,會死很多人,隨後以吳女的帳號和密碼
潛入其臉書多次貼文,表示要給吳女最後期限,若吳女再不出面,就不會
放過她和其家人,因吳女一直沒有回應,他便於 7月17日再貼文要吳女跟
父親說:「你們一家人出門小心,我會不擇手段。」

    鄒男貼文後即到新竹縣向友人借機車,再拿保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
隨後騎機車到桃園縣吳父停大貨車的停車場,放火燒該大貨車,幸未延燒
到其他汽車和住家,車主報案後,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追查,查出鄒某所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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