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空中驚魂!新北市野馬飛行傘俱樂部劉姓教練,2011年間在萬
里北基飛行場進行飛行活動,在空中與另名林姓女學員的飛行傘相撞墜落
,導致林女頸椎骨折、肋骨骨折,林女提告過失傷害,日前劉姓教練民事
部分遭判賠63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2011年7月31日午間,野馬飛行傘俱樂部劉姓教練從北基飛行場一躍
而下飛行,但在途中卻與另名女學員在空中「相撞」,導致林女所操縱的
飛行傘從天際間墜落於地,造成她頸椎骨折、肋骨骨折等傷害。

    林女一狀將劉姓教練告上法院,但劉男向法官表示,意外當天自己靠
著山壁飛行,而依據飛行常規,靠山脊者擁有優先路權,應該是林女所操
縱的飛行傘必須讓道,認為自己「沒飛錯」。

    但法官認為劉男因為沒有延遲起飛,導致未與林女的飛行傘保持安全
距離,導致在空中的撞擊意外,日前宣判民事部分劉男須賠償林女63萬元
精神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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