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鄭姓「和尚」六根不淨,利用一名重度智能障礙女性單獨在家時
,對她摸胸脫褲猥褻,社福員居家服務時被害人才說出。但事後雙方和解
,女方也表示不希望把對方關起來,願意原諒鄭男,法官判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鄭姓和尚因化緣認識住在附近的被害人,雙方認識多年,
被害人家境不好,鄭男曾出手相助,但去年 8月某天,他心起色念,認為
被害人智能不足,對男女間的情事陌生,不知抵抗,跑到被害人房間,摸
她胸部後脫褲,撫摸被害人私處,並用生殖器磨蹭,被害人感到害怕出手
拍打他才罷手逃離。

    過了幾天楊姓居家服務員到被害人家中探訪,被害人向他傾訴,楊姓
社福員轉告里長後報警,才揭發鄭姓和尚惡行。

    事後雙方達成和解,被害人阿姨表示,被害人家貧,鄭男曾接濟過她
,家屬不追究,請法官高抬貴手;被害人在法庭上表示「不要再糾纏了」
,但不希望把對方關起來,願意原諒鄭男。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鄭
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雙方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他 6個月,可易科
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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