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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餿水油案,立法院再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修法草案中對於
一罪兩罰,明定政府可單獨沒收法人的不法所得,司法院認為不符刑法以
判刑附帶宣告沒收的慣例。不過法務部次長蔡碧玉今天(22號)指出,這
項修法符合刑法規定,很多國家也有此做法。(戎華儀報導)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院會待審,司法院對於草案
規定衛福部可單獨宣告沒收法人的不法所得有意見。司法院和部分民進黨
立委認為,沒收不能單獨行使,必須先有有罪判決和判刑,才能做出附帶
宣告。

    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玉22號表示,刑法第38條規定,沒收可另有規
定,不以主刑宣告為前提,黑心業者的犯罪所得進入公司,如果因為法律
限制導致財產被解扣押、大統該被罰的18億罰不到,民眾不能諒解。

蔡碧玉:『已經有非常多的國家,他們有建立不以刑事有罪判決最為前題
的沒收制度,也就是沒收是可以單獨存在的,並不須要跟前面的主刑綁在
一起,它是可以程序分離的。我們這個單獨沒收並不是無緣無故去把法人
的財產扣起來沒收,這個財產是因為跟犯罪有關啊!』

    蔡碧玉表示,這是國內第一次建立對法人不法利得單獨宣告沒收的立
法,如果能三讀通過,將有指標性意義,也是刑法上的新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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