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決定機場噪音防制費改以現金發放,並且追溯到103年1月31日起適用,受惠戶數四萬二千戶,桃園縣環保局表示,以往需要檢據核銷將從自此走入歷史。(李明朝報導)

 桃園國際機場噪音防制費直接改為發放現金,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其中103年及104年第三梯次補助,會把先前沒有補足給住戶一次補足,所以第一級為一萬八千元,第二級為三萬六千元,但是105、106年回歸後第一級為六千元,第二級為一萬二千元。

 環保局表示,目前已收到噪音防制補助費申請書,而尚未提出申請的民眾,只要在環保局現勘時補簽切結書,就可直接領取現金。而已向環保局提出申請,或已收到施工或購買同意書的民眾,環保局將補寄切結書
,民眾只要將切結書簽名後寄回,也可直接領取現金。環保局會直接匯款至指定帳戶,免除民眾舟車勞頓之苦。

  之前因應修法而暫停寄發的申請書,環保局也將自 9月起分批寄發,受理申請時間將會持續到 104年12月31日。環保局請尚未收到申請書的民眾,稍加等候。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諮詢專線03-3856371,環保局設有專人接聽解答。

 根據瞭解,未來再遷入的住戶,可能無法獲得補助,為此,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也正在研擬落日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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