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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全民節電行動強制措施將於下月起實施,除原先規劃新增 9類服務業外,能源局近期完成修法預告,竟連帶將原先規範的11類業者,由連鎖商家擴大至非連鎖商家,受影響包括超商、超市、化妝品零售店、電器零售店。據能源局估計,新措施上路,全台約有22.4萬商家須接受強制納管。

據能源管理法規定,受到納管的服務業者,必須實施室內冷氣溫度不低於攝氏26度及冷氣不外洩,同時照明設備禁止使用白熾燈泡。

新增 9類服務業包括:餐館、美容美髮店、服飾品零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店。據估計,上述9 類業者全台約17.1萬家,可節電效益達5414萬度。

能源局指出,新法上路,最快將在8月初實地稽查,違者最高可罰10 萬元,若未改善,第2次可加倍處以20萬元。

另一項強制措施是,契約容量 800KW的能源大戶,必須提出節電計畫,以在未來 5年每年平均節電1%為目標,能源局預計104年1月實施查核,針對未達標者,除處以行政罰鍰外,也不排除公布名單。

能源局資料顯示, 800KW的能源大戶計有4765家,涵蓋製造業3330家,及服務業1435家,後者以飯店、百貨、量販店居多。

據悉,為擴大工商部門節電,能源局正研議禁用鹵素燈的新規定。能源局官員表示,鹵素燈耗電,且照明過程會發熱,間接增加室內空調使用,一般多用於百貨、藝廊的展示照明。目前正由研究團隊召開廠商說明會,不排除納入下半年全國能源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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