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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勞工局長賴淑惠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執行秘書李美玉,共同簽署合作協議書,定十一月一日起,提供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免費擔任弱勢勞工代理人,以及擴大免費法律諮詢等兩項服務,更加維護勞工權益。
景氣差,失業勞工增加,勞資爭議申請案層出不窮,為了幫助經濟弱勢勞工,爭取法律權益,勞工局昨(三十號)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簽署合作協議書,宣佈十一月起,提供勞資爭議調解律師免費擔任弱勢勞工代理人,以及擴大免費法律諮詢等兩項服務。
賴淑惠說,勞工往往相對弱勢,針對原住民、新住民、身障者、受到嚴重職業災害者、以及二、三十人以上團體或公會等勞工,徵得同意後,藉由免費律師的諮詢服務,讓他們在勞資爭議調解前,能確實了解自身的權益,並促成調解成功的機會。
賴淑惠指出,原本勞工局委託處理勞資爭議的四個仲介團體,每兩週提供一次免費律師諮詢服務,每年約可服務七、八百人。由於民眾反映頻率太低,因此十一月起,增加為每週一次,時間維持每次三小時,預期每年得到即時法律諮詢服務的勞工,至少可增加一倍。
而勞工局原本每週二下午在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四樓勞工局晤談室提供的免費律師駐點諮詢服務,也擴大為每週一至週五下午兩點到五點。其中,星期一下午限定提供勞資爭議調解案件當事人事前免費諮詢服務,勞工可在勞工局網頁下載預約申請單預約,減少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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