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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諮詢服務1年來逾千六宗申請

民政事務局去年推出為期兩年試驗計劃,為於區域法院或以上法院有民事訴訟,而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提供民事法律程序的意見。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接受訪問時表示,一年來合資格申請宗數有1630宗,又說法官及司法機構對計劃反應正面,計劃的督導委員會,將於明年3月提交報告,包括檢討服務範圍是否需要擴大等。
他表示,超過9成個案,首次到訪辦事處時,可獲安排最多15分鐘的簡短諮詢會面。
計劃規定,申請人每月收入不超過5萬,或每年收入不超過六十萬。局方於餘下一年試行期間,將維持有關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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