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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並未減少考試壓力!教育部能如期在31日前提出超額比序辦法嗎?」國教行動聯盟28日提出對12年國教的種種質疑,希望立委在第二次臨時會能納入《高級中學教育法》修正,全面檢討國教法源窒礙難行之處。國教署則希望維持母法如「先免後特」的大框架,再與各界研議細節如何達成國教免試、適性等目標。

國教行動聯盟召集人王立昇拿著立牌指出,《高級中學教育法》有許多條文與實際牴觸或定義模糊。比方說第 37條規定,明年(104年)超額比序的原則或程序,要在「一年前公告」,也就是今年7月31日。

「但教育部 3天後真的提得出公告嗎?人民又能信服嗎?」王立昇質疑,若法源無法修正,那麼31日期限一到,教育部即已違反《高級中學教育法》;而他更擔心,若教育部匆匆在31日前端出政策,未納入教師與家長的討論意見,那麼未來勢必像今年一樣朝令夕改。

台灣教育改革促進協會理事長黃適卓也指出,第38條規定特色招生應於免試「之後」辦理,但是今年施行「先免後特」後,證明已造成考生極大困擾,教育部卻礙於法條,無法提出配合學生需求的調整方案。

「教育部檢討時也曾說,不排除未來會考與特招會兩試合一」,黃適卓認為,法條也應做調整,納入「一試兩用」或「先特後免」的可能性。國教盟認為,條文有些定義不明處,包括學生免試申請時應「免考入學測驗」,但大部分學生都認為,「會考」本身其實就是一種入學測驗,「免試卻仍要考」。

對此國教署承認,二免結果尚未放榜,要在31日前完成檢討確實有困難,但會考第一年的時程有調整彈性,教育部希望能在各界共識下訂出辦法。國教署表示,是否能送立法機關審查尚未確定,母法如「先免後特」也有其立論基礎,教育部希望在不修法的情況下因應,包括研議是否可能如「徵選」一樣,讓特招發揮學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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