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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你情我願,一旦分手,翻舊帳想討回金錢,到法院打官司恐被法官打槍!

林姓男子載丁姓女友出遊,卻因午餐錢該由誰出翻臉,丁女憤而以水果刀割壞林男車子皮椅等內裝,兩人為此分手,林男除提告索賠,還翻舊帳,認為對方以美色誘騙交往,追討給她的 100萬元、電腦等;法官判決丁女割壞車內設備應賠 3萬餘元,其餘則以喜歡美色,林男自己也要負責駁回。

隨身帶刀 車子內裝全毀

判決書指出,林男100年9月某日,開著媽媽的小客車載丁姓女友出遊,兩人中午1000元飯錢由女方支付,林男晚間載丁女回台中市北屯區住處,丁女下車前索討這筆飯錢,林男認為這種小錢也要計較,好像男女交往一定都要男方出錢,雙方發生爭吵。

男友索賠 還追討一百萬

丁女竟從隨身皮包拿出水果刀,猛刺副駕駛座牛皮座椅,還朝儀表飾板、馬鞍皮飾板、門飾板、冷氣出風口、排檔桿等又割又刺,車子內裝被弄得面目全非,兩人因此鬧翻分手。

林母憤而對丁女提起毀損告訴(已判拘役50日),及請求民事賠償;林男與其母並主張,丁女利用美色、愛情為餌,誘騙林男交往,林已交付100萬元及桌上型電腦6萬多元,一併請求償還。

法官只判准賠車損3萬元

法官認為車損部分明確,扣除折舊,丁女應賠償 3萬多元,至於丁女騙感情,以愛情及美色誘騙交往,因無法證實有使用詐術,且自己喜歡美色也要負責任,此部分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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