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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23歲邱姓男子騎車時,後方騎士不滿死者太靠近,疑似行進間踢了他一腳,導致摔倒被對向機車撞死。

法官一審判決10年徒刑,但被告蔣姓男子出面大聲喊冤,他根本沒踢死者,影像應該是光影。

死者母親:「不斷地在看這些影片,每一次都是一種痛。」

談到兩年前兒子的死,邱媽媽心情已經平靜。過去不斷看這段監視器畫面,雖然煎熬,但為了幫死去的兒子討公道,家屬一再重複看這關鍵兩秒,果然讓案情大逆轉。

死者母親:「我每一次去開庭的時候,我都要求說一定要定格跟放大,因為我們一直認為他是被踢倒的,他們確實有看到那個(腳的)光影。」

監視器錄下這一腳,蔣姓騎士因為不滿被超車時對方靠太近,行進間伸出左腳,踢了旁邊的機車,從監視器看得出腳的光影,這一踢,讓年輕的機車騎士重心不穩摔倒,對向機車反應不及,直接壓過去,23歲的年輕生命就此消逝。

桃園地院刑事三庭庭長吳為平:「先後踹向被害人機車後方以及右側,各一次導致被害人人車重心不穩,人車倒向對向車道,傷害致人於死的罪名,量處被告以求徒刑10年。」

判決出爐,讓蔣姓騎士無法接受,拿出鑑定報告,表示自己根本沒踹人。

聲音來源 :蔣姓男子:「我覺得這樣的判決真的太不公平,因為我跟他完全就沒有碰到,我更不可能踢他,你踢人自己都會跌倒,怎麼可能會踢他,那是攝影機造成的光影拖影,也就是光影。」

蔣姓男子越說越氣,表示自己沒踢人卻被判處10年徒刑,實在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到底。

但死者家屬認為蔣姓男子肇事逃逸又說謊,現在雙方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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