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今年一月實施信義路公車專用道沿線站點禁菸措施,至今半年多尚未開出罰單,衛生局計畫進一步擴大至全市公車專用道站點全面禁菸,讓公車族免於二手菸害,最快十月上路。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莉茹表示,當初將公車專用道站點列入禁菸範圍,主要是接獲不少民眾陳情公車站二手菸害,自實施以來,稽查人員加強巡視,或許是宣導奏效,未見抽菸案例而無從開罰,由於政策多獲肯定,擬進一步擴大至所有公車專用道站點。
除了信義路,台北市公車專用道尚有松江路、新生南路、敦化南北路、民權東路、民權西路、南京東路、仁愛路、重慶北路、中華路、羅斯福路、新光路、玉門街以及敦化南路至逸仙路的仁愛路延伸段,合計共十四條。
台北市已實施禁菸場所包含六百八十二處公園、二十一處環校區人行道、十二區運動中心一樓戶外區域、兩處市立殯儀館,以及建國花市、玉市與藝文特區,依照「菸害防制法」,禁菸場所違規吸菸可罰兩千至一萬元,截至目前共取締一百四十五件,開罰總金額二十七萬兩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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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今年1月到夜店消費時性騷擾女舞者,並向女舞者的宮姓男友動粗。台中地院今天依傷害、性騷擾罪判處陳男拘役60日。
判決指出,陳男在今年 1月凌晨在西屯區夜店內消費,看見女舞者為客人倒酒之際,趁機伸手從女舞者左小腿撫摸而上至大腿內側。女舞者當下感覺遭到侵犯,便以眼神示意一旁保全人員前來處理,陳男見狀立刻離開返回包廂。
判決指出,女舞者立刻將陳男性騷擾狀況告知同在店內消費的宮姓男友與保全人員,宮男與保全人員前往質問陳男、並要求道歉時,陳男突然朝宮男臉部揮拳,造成宮男顏面挫傷合併鼻骨骨折、左眼視網膜裂孔等傷害。
陳男在檢察官訊問時否認偷摸女舞者,且辯稱當時是後面的人往前擠,才會往前跌倒,但並沒有碰觸到女舞者的身體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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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姓男子半夜騎車途中機車故障,牽機車走在馬路上,遭丁姓大學生機車撞成重傷;檢方認為尤機車故障後,未依規定設置警告標誌,發生車禍也要負責,將他及丁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但法官認為,尤牽車行走算是行人,判尤無罪;丁則處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
法院調查,去年三月卅一日凌晨三時許,尤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新北市土城區時,機車突然熄火,多次發動引擎無效;當時下著大雨,他打算將車推到附近機車行前待天亮送修,不料走著走著卻被後方丁姓大學生騎的機車追撞,雙雙倒地。
尤頭部重創,永遠喪失嗅覺,從此聞不到味道,也嘗不出食物味道;丁下唇黏膜裂傷、口腔潰瘍。檢方認為,丁要為車禍負責,但尤發現機車故障不能行駛,應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並於車後方豎立車輛故障及反光標誌警示,但尤沒有這樣做,也要負過失責任。
丁辯稱,當時天色昏暗且下雨,路燈照明不足,尤半夜穿黑衣,也未戴安全帽,他無法及時看到並應變,車禍肇事責任不完全在他。尤也說,他原本牽車走在人行道上,但因人行道停有許多機車及放置大型廣告看板,還有賣烤雞業者堆放木柴,他只好牽機車走馬路;他有靠邊走,並非走在路中間,他的黑色雨衣也有反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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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宜蘭大學學生蕭元九,愛慕班上劉姓女同學,因不滿對方對他冷淡,由愛生恨,去年底在校園持刀刺傷劉女,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判處5年6個月徒刑。
蕭元九(19歲)體型壯碩,是名劍道高手,去年考上宜大,暗戀班上劉姓女同學,疑因單戀不成、種下殺機,案發後不久被退學;宜蘭地院昨天宣判時,蕭沒有到庭聆聽判決。
去年12月,蕭元九在深夜11點持刀進入校內徘徊,見劉姓女同學獨自返回宿舍,從後環抱,並拿出水果刀猛刺;劉女全力反抗,蕭被咬痛手指才鬆手,劉女送醫急救保住性命。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蕭元九涉案;蕭在犯案後聲稱,刺傷女同學是想「證明有殺人能力」。
蕭元九犯案後主動向警方自首,請求減刑。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時,即查到蕭涉有重嫌,他主動到案,僅是投案,不構成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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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代替女兒與性侵被告談和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竟被全數取消,女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桃園地院判決勝訴。
桃園縣一名女子4年前與張姓男友到KTV唱歌,事後被騙到住處性侵,女子向桃園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女子說,民國100年9月,案件仍在桃園地院審理時,媽媽想給她前男友改過的機會,在法庭上代替她原諒張男、並以20萬元和解。
這名女子表示,一個多月後,收到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的40萬元補償核定書,她領取時坦承已拿到張男的20萬元和解金,表示核准的40萬元可以扣減20萬元;不料,卻遭審議委員會以「妳已拿到加害人的賠償金」為由,取消所有補償金。
桃園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認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是保護被害人或家屬,在無法獲得充分賠償下的「最後一道防線」,僅適用於「被害人無法獲得賠償」的情況;既然此案被害人拿到被告的20萬和解金,國家就沒再度補償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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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氏基金會接獲家長投訴,孩子從特定菸盒中取出印有菸品名稱的錫箔紙,來換贈品。多家品牌菸盒內特製印有菸品品牌錫箔紙便供蒐集傳播,變相違反菸害防制法,董氏基金會呼籲嚴懲違法菸商。
各大菸草公司都在菸盒內設計特製且可撕下的錫箔紙,其上印有品牌名稱或商標,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共達30個品項。而這些印製精美、容易撕下的菸品商標,不但可以成為菸品廣告之傳播單,菸商還不定時、不定點的推出兌換打火機等活動,讓年輕朋友有進一步收藏及換贈品的預期心理。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應嚴懲違法菸商,讓學生瘋暑假的同時也不會成為菸商鎖定的小肥羊。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教授指出,以錫箔紙當傳單的行為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每一品項菸品依法可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如以菸品錫箔紙換其他贈品,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每一品項菸品依法亦可處新臺幣 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請政府務必負起責任,嚴懲違法菸商。
民國99年間即曾有菸商在菸盒上特製可以撕下的傳單而被處罰,現在捲土重來,顯示偶爾的罰款已不足以遏止菸商的違法行為。籲請政府務必審慎檢討多年未修訂的菸害防制法令,儘速進行全面修法,讓青年學子的每個暑假都能健康無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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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全民節電行動強制措施將於下月起實施,除原先規劃新增 9類服務業外,能源局近期完成修法預告,竟連帶將原先規範的11類業者,由連鎖商家擴大至非連鎖商家,受影響包括超商、超市、化妝品零售店、電器零售店。據能源局估計,新措施上路,全台約有22.4萬商家須接受強制納管。
據能源管理法規定,受到納管的服務業者,必須實施室內冷氣溫度不低於攝氏26度及冷氣不外洩,同時照明設備禁止使用白熾燈泡。
新增 9類服務業包括:餐館、美容美髮店、服飾品零售店、書籍文具零售店、眼鏡零售店、鞋類零售店、鐘錶零售店、一般旅館、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店。據估計,上述9 類業者全台約17.1萬家,可節電效益達5414萬度。
能源局指出,新法上路,最快將在8月初實地稽查,違者最高可罰10 萬元,若未改善,第2次可加倍處以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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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死人了!」許多人長期受噪音干擾,雖向相關單位檢舉,但違法業者「罰不怕」,各地環保單位也少祭出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處分;環保署最近訂出「重大噪音管制認定原則」草案,未來一年內被處分按日連續罰累計逾 20日、按次裁罰罰鍰逾5次、限期改善二次,仍繼續違反噪音管制法,各地環保單位可裁罰違法業者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周禮中表示,該項認定原則,如無太大反對意見,最快可在9月公告施行。
生活環境越來越吵,讓許多民眾深以為苦,雖然噪音管制法及噪音管制標準81年已經上路,依區域、音量、設施、場所、時段訂有不同管制標準,違反者可罰處3000元至18萬元。
監察院之前調查桃園縣八德市某塑膠公司長期造噪音及廢氣案,發現部分違法業者「罰不怕」,光罰款無法遏止噪音繼續發生,且重大噪音的要件無明確規定,讓縣市環保局無從依循,要求環保署「比照空汙法、水汙法」訂定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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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機車族在上下班尖峰時間,最困擾的莫過於要和公車與汽車爭搶外側車道,有時候為了閃車逼不得已騎向內側禁行機車道,結果卻被開罰,市議員梁文傑、吳思瑤昨就出面呼籲市府,應盡速取消 3線道禁行機車。
去年交通部已發文建議各地方政府,調查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及肇事紀錄,評估開放內車道,供機車騎士多一條安全行駛的選擇,讓道路解嚴,但梁文傑指出,北市交通局至今毫無作為。
梁文傑調閱資料發現,從2012年到2014年上半年,北市警局舉發近10萬件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而很多時候機車族都是為了閃避右轉汽車、臨停車輛,不得不騎向內側車道才導致違規,實在很不公平。
北市仍有忠孝東路、光復南北路、信義路等 16條3線道路繪設禁行機車道,吳思瑤則進一步提出,這16條道路從2012年到今年上半年共開出6771張罰單,罰了40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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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陳小姐向本報投訴,「般若自在門」團體在內湖區里民活動中,向患有高血壓的民眾宣稱,只要接受志工作法就可降低血壓、可以不需吃藥,甚至還教導孕婦生男、生女的偏方;北市民政局表示,里民活動算是市府公開活動,禁止私下從事醫療行為,將報請衛生局依法開罰,最重可處團體廿五萬元罰鍰,並對里長口頭告誡。
根據陳小姐錄下的影片顯示,四位穿著黃色背心的「般若自在門」志工,向一名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的婦女說明作法的功效;男性志工表示,「血壓一百九十幾的人,被我一作,會降低到一百三」,甚至跟對方說,回去先不要吃藥,要是再吃藥,血壓就會降到太低,隨後民眾就開始接受男志工作法。
陳小姐擔心,該團體利用活動接近人群,誇大謊稱作法就能降血壓,萬一害到對方也無從負責,感覺很「邪門」。
「般若自在門」彰化員林總會表示,投訴內容僅屬志工個人說詞,並非團體的宗旨;身為宗教團體,並沒有醫療功能,是以類似加持方式消除「業障」,而生男女的「建議」也是一種加持,認為志工僅是在「給予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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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下重手,製造噪音者將更容易被管制停工,營建業者認為像工地機具原始音量就破表,很難遵從法規,也有人擔心連罰五次就停工,音樂界人士則擔心演唱會恐當場「啞口」;但環
保署表示,業者對噪音防制的投資過少,基於保護環境仍會推動。
環保署︰保護環境仍會推動
環保署昨舉行公聽會,討論違反噪音管制法的相關裁處草案,針對違規裁處停工的條件,明定增加項目,如遭連日處罰破廿天、自報停工卻不屬實、限期改善兩次後仍繼續違法、一年內被罰五次等,都將賦予稽查單位可對營建工地、乃至演唱會等祭出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噪音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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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去看牙醫,拔牙後傷口一直未痊癒,事後被檢查出罹患有口腔癌,李姓男子向法院提告要求兵姓牙醫賠償,法院判免賠。
地院法官認為,牙科診所沒有能力診斷出口腔癌,兵姓牙醫曾要李男到大醫院就診,已善盡義務,符合醫療常規,因而駁回李姓男子之訴。
依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李男在民國 100年因牙齒動搖去看牙醫,兵姓牙醫診斷為牙髓炎將牙齒拔除。李男事後回診卻發現傷口一直沒有痊癒,經詢問醫生,對方卻說傷口有癒合,只是比較慢,後來醫師告知未癒合和被拔牙齒前的1顆牙有關,因此又被拔掉另外1顆牙齒。
李男後來轉診到台中榮民總醫院,經檢查才被告知下顎牙骨早已蛀蝕,屬於口腔癌,李姓男子對牙醫診所不滿,認為兵姓牙醫發現傷口一直未癒合,應該懷疑是口腔癌,開轉診單讓他去大醫院轉診,卻是拔掉他另 1顆牙齒,認為兵姓牙醫處理有疏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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