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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差,即日起最高可罰五十萬元!基隆市環保局日前公布第一批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共十處地點,包括政府機構、護理之家、商場等,環保局將擇期前往稽查,如逾期未改善,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列管對象七堵火車站站長徐明棋說,公家機關有配合的義務,目前站內空氣品質都在標準範圍內,也會做好相關措施,例如保持空氣流通,定期清理環境;文化局長張建祥也說,環保局人員曾到文化局圖書室檢測,發現空氣不大流通,文化局已採購二具抽風機,目前正發包中。

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制科表示,現代大眾生活型態待在室內空間的環境變長,如果不注重室內空氣品質及環境清潔,有可能產生噁心、過敏等不適症狀,進而影響身體健康及工作效率。

環保局長江山鑫指出,因應「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施行細則已陸續公告實施,環保局於今年四月公告首批列管對象,本月起生效執行,將就油氣、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九項污染指標進行專案檢測,若超過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初期仍會以輔導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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