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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女子把大賣場內高價電腦商品放在低價電風扇紙箱內結帳,瞞過櫃台人員,卻被安全顧問報警逮捕,她男友葉姓男子趕到派出所探視時,卻不知賣場錄影畫面讓他洩底。張姓員警要逮捕葉時,被咬傷手指,但他辯稱「警察自己把手指伸進我嘴裡才有咬痕。」

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及妨害公務罪合併判葉七個月徒刑,潘女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六個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檢方對葉的部分提起上訴,被高院駁回;潘女部分未提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前年十月六日凌晨二點多,葉姓男子和潘姓女友到桃園某大賣場購物,葉將總價值一千多元的電風扇及烘碗機自包裝紙箱內取出,裝入總價二萬七千多元的電腦主機、螢幕、滑鼠等商品,由潘女把風。

他們帶紙箱結帳,瞞過結帳人員,付一千多元後就離開,但兩人掉包商品時被賣場安全顧問發現,攔下已結完帳的兩人時,葉趁隙溜走,潘女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詢。

數小時後,葉跑到派出所向警方表示要帶潘女離開,但警方發現葉的穿著和賣場監視器畫面中的男性共犯相似,要求查證身分;葉心虛想逃跑,被數名警察包圍,抵抗過程中咬傷張姓警員右手食指。

法院審理期間,葉及潘女否認犯行,葉還稱警察自己把手指伸進他的嘴裡。法官勘驗錄影畫面認為,當時警方保持高度警戒狀態以免葉脫逃,若非被咬了一口,警員怎有閒暇誣指葉咬人?沒有採信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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