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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買下弟弟住家隔壁房屋,裝潢時拆除天花板,驚見大片混凝土塊砸落,鑑定才知是海砂屋,提告求償;但廖姓前屋主堅稱房子住了數十年絕無問題。新北地院採信鑑定,准許雙方解除契約,廖應返還購屋款
675萬元給黃男。

判決指出,民法規定出賣人應負瑕疪擔保責任,黃找的土木技師工會以國家標準試驗法檢驗該屋是海砂屋,而雙方買賣契約明定該屋不得為海砂屋,因此判准解約。

黃姓男子與弟弟感情甚佳,在弟弟購買三重區五樓公寓房屋作為結婚新居時,將隔壁買下來當鄰居,互相照應;黃買下房屋後拆除天花板,才見上方竟有大面積鋼筋外露斷裂,混凝土嚴重剝落。

黃仔細檢視,更發現多處天花板、梁柱、牆壁有用混凝土及包鐵補過,外面再以木板裝潢,懷疑前屋主廖姓婦人刻意隱瞞屋況;經鑑定確認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超過國家標準值2.37倍,屬於海砂屋。黃提告。

廖婦聲稱房子住了30年,從未見過有海砂屋跡象,12年前整修房子僅是單純裝潢,不是要隱瞞屋況,牆壁剝落應該只是老舊、年久失修,她沒有違約也沒有可歸責事由。

法官認定,廖婦堅稱房子沒有問題,並指摘海砂屋檢測報告不具公信力,卻未提出任何證據。

法界建議,民眾購屋應請求專業公會鑑定是否為海砂屋或輻射屋,要求賣方出具檢驗報告,合約中一定要加入「絕非海砂屋」等,預防發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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