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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小芳(化名)受邀請到同事家聚會,飲用了幾杯紅酒、啤酒後,不勝酒力,先到房間休息,艾姓男子見小芳穿著短裙、背心,頗具姿色,竟偷溜入房內,撫摸小芳胸部,還強脫內褲,直到小芳驚醒抵抗,艾男才罷手,事後小芳心情低落,罹患憂鬱症,士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罪,判艾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法院調查,小芳當時背對房門睡覺,艾男躡手躡腳走進房間,將她翻身成仰睡,隨即伸出雙手,一手襲胸,一手伸入裙內脫內褲,嚇得小芳酒意全消,大喊「你在做什麼?」艾男竟回答「妳不喜歡嗎?」氣得小芳大
吼:「你瘋了!」艾男才奪門而出,小芳穿好內褲後,趕緊追到客廳,賞了艾男一巴掌,並向友人哭訴「他要強暴我」。

艾男犯後坦承,有進入房內待了1、2分鐘,卻辯稱是屋主詢問「誰可以去把她叫醒」,才自告奮勇進房去搖搖小芳,見沒有反應,就馬上離開房間,沒有伸出狼爪,檢察官開庭時,要求測謊,他一口答應,還要求:「那女生也要測」,不料測謊當天,艾男竟臨陣脫逃,小芳則通過測謊。

法官認為,艾男事後曾打電話向屋主道歉,稱喝醉時有吃小芳豆腐,猥褻一事應屬實;而小芳另指控遭艾男以手指性侵,判決則指出,小芳曾傳LINE訊息向屋主抱怨「我差點被人強姦,居然是在你的房間」,當時僅指性侵未得逞,未提及遭手指插入生殖器一事,因此認定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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