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歲的洪女曾在台北榮民總醫院擔任藥師,負責調配化療藥物,後來出現掉髮幾近全禿、長期感冒未癒、心臟疼痛等症狀,經檢查才發現體內殘留大量化療藥物成分「鉑」,因此向北榮提告求償三百六十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洪女健康出問題與在化療藥局工作有因果關係,判賠一百六十萬元。
台北榮總昨天聲明,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收到後會與律師研究,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四十二歲的洪女曾在台北榮民總醫院擔任藥師,負責調配化療藥物,後來出現掉髮幾近全禿、長期感冒未癒、心臟疼痛等症狀,經檢查才發現體內殘留大量化療藥物成分「鉑」,因此向北榮提告求償三百六十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洪女健康出問題與在化療藥局工作有因果關係,判賠一百六十萬元。
台北榮總昨天聲明,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書,收到後會與律師研究,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台北市曾姓女保險員,愛上已婚的金姓男同事,去年 3度開房間、車震,金妻在車上撿到精液衛生紙團才發現姦情,金男為求老婆原諒,竟把情婦給「賣」了,將姦情統統抖了出來,還交出所有照片、LINE對話、匯款紀錄證據,換得妻子撤告,台北地院依相姦罪將「小三」曾女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金男承認與曾女通姦3次,去年5月19日他生日,兩人到大直薇閣汽車旅館開房間慶生,蛋糕上還寫「第一次一起過的生日」,兩人有與蛋糕合照為證;金男說,生日後幾天,他去銀行刷存摺,發現多 4筆曾女轉帳匯給他的錢,各是5元、2元、519元(519是金男生日)、1314元,他問曾女什麼意思?曾女說這代表「我愛你一生一世」。
家住高雄仁武區的陳姓男子去年買了輛法拉利,從家中倒車出庫時被路過的貨車撞上,修復費 111萬多元,陳男提起訴訟向蔡姓司機索賠,高雄地院認為雙方都有疏失,判蔡賠41萬多。
判決指出,去年 9月陳姓男子開著新買的法拉利SPIDER出門,從車庫倒車時看見蔡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從後方駛過來,乾脆暫停在快車道上要等蔡男先過,結果蔡男沒抓好角度,貨車右側車身撞上法拉利左車尾。
新竹讀國中的姊妹,因父母離異,隨祖母及祖母再婚的劉姓「爺爺」同住, 5年前起,劉利用同寢機會,多次性侵小姊妹,並引誘吸食安非他命。法官怒斥劉是長輩竟違背倫常,殘害小姊妹身心,昨天依加重強制性
交等罪重判他15年徒刑。
立法院交委會今將審議交通部獎參條例修正案,不只給予政府接管高鐵、高捷等重大交通工程BOT案的法源,且高鐵等BOT案業者若不接受或妨礙接管,最高可「按次」罰五千萬元;但有高鐵股東不滿地質疑:「以後誰敢參與BOT案?」政府對參與BOT的業者似乎太嚴苛了。
獎參條例修正案今審查 增訂罰則
新北市一名休學高中生,今年 6月份在捷運關渡站出口,朝落單女子襲胸、熊抱,甚至猥褻下體,還一度想將被害女子的底褲給脫掉。高中生落網後不但沒有悔意,還在開庭時嗆聲:「我爸會幫我處理」,士林地院
認為他態度囂張,最後依3個強制猥褻罪判1年徒刑。
新東陽集團麥家在桃園大園鄉擁有占地兩百坪的祖厝,但卻被 2名土地共有人指控無權占用,告上法院要求麥家拆屋還地,但總經理麥升陽與2位叔叔表示當初先祖從清朝就居住在這,也取得分管契約,不過因為無
法舉證擁有合法的繼承及所有權,最高法院判麥家敗訴,必須拆屋還地定讞。不過這塊將近三千坪的土地,共有42個持分人共有,或許是複雜的土地劃分,讓這些持分人對簿公堂,而我們實際來到麥家古厝所在地,附近的老鄰居也為麥家喊冤。
國內汽車配件大廠全興工業集團執行長吳崇儀家族在彰化市八卦山興建多棟別墅,越界建築蓋到國有林地上400多坪,吳家以造林名義租下400 0多坪國有林地,林務局發現提告。最高法院判決吳家必須拆屋還地,另須支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156萬多元。全案定讞。 全興工業生產汽機車零配件,創辦人吳聰其過世後,事業傳給二子吳崇儀,三子吳崇讓不滿,林務局指控吳家占用國有林地蓋豪宅,吳崇讓自行雇怪手拆除八卦山上自有豪宅違建,並暗指二哥的豪宅占用國有地,同屬違建,吳家兄弟鬩牆躍上檯面。 吳家於1980年在八卦山二萬多坪土地上興建多棟別墅,供家族成員居住,但二年後彰化縣政府發現吳家越界建築,部分豪宅竟占用國有林地400多坪,吳家後來向彰化縣府租下這筆國有林地4000多坪。 15年前林務局接管國有林地及租約,發現吳家占國有林地蓋屋,在租約於2005年到期後不再續租,要求吳家拆屋還地被拒,林務局提告索討。
吳家認為有權續租,並主張蓋屋不慎越界,當時彰化縣府沒制止家人已定居逾三十年,可以直接購買或取得地上權,並強調大師楊英風當年為這些別墅設計多件藝術雕塑,要求法官考量保護私人資產,若是拆屋還地將造成毀家滅園與「文化浩劫」。
中度智能障礙的溫姓男子涉嫌猥褻同村 6歲女童,並威脅對方不得把祕密公開,到案又對細節交代不清,還辨稱女童內褲沾大便,才會隔衣褲磨擦未插入,經專業評估嫌犯心智缺陷以致無法像正常人控制行為,嘉義
地院昨判處1年10個月,緩刑5年。
被稱為台北市「刺臀怪客」的王姓男子,今年 4月於夜間持剪刀,鎖定粉領族捅刺臀部, 3名夜歸女子遇害受傷。王被逮後,否認犯案,但台北地院審酌扣案剪刀有被害人 DNA等證據,昨依傷害罪將王判刑1年4月,全案可上訴。
4月7日晚間8點許,1名女子行經復興南路和市民大道路口時,過馬路時遭人從後方猛撞,走一段路後,才發現臀部受傷,所幸傷口不深,她向警方報案後,警調閱監視器,發現王另涉 3月在信義區和在中山區的刺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