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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一名趙姓警員酒後車停路旁昏睡被同事查獲,趙姓警員和同事「盧」了一個小時,最後被開拒測罰單。不過趙姓警員事後打行政訴訟,認為警員並未告知拒測的結果,但一審法官認為被告身為警員,辯稱不知
拒測後果太牽強,判被告敗訴。趙姓警員提出上訴,認為沒有法律指稱遇到警員不必告知拒測後果,高院廢棄原處分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為被告有理,判決原處分撤銷免罰。
據了解,新竹縣趙姓警員因為酒後車停路旁昏睡,被同事查獲酒後駕車,由於趙姓警員拒測,被開了張拒測罰單。事後趙姓警員被記一大過,已在去年十月申請退休。不過趙姓警員提出行政訴訟,認為案發時因為感冒,以酒配感冒藥服用,才會昏睡在路旁,而且查獲警員當時並未告知拒測的後果。但全案一審時法官認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辯稱不知拒測後果,實在太牽強,判處被告敗訴。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並認為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指稱,遇到警員拒測時,不必告知拒測的結果,台灣高院廢棄原處分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為被告主張有理,而且勘驗光碟,的確執法警員並未告知被告拒測結果,程序上的確有瑕疵,法官認為即使是執法者,也要充分告知權利,即使面對法官也一樣,更一審判決原處分撤銷免罰。
至於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趙姓警員本身是執法者身分,卻知法犯法,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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