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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去年潛入公司行竊只偷到 3包菸,失風情急竟將員工推落下樓致死。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致死罪,重判12年8月徒刑。
根據法院判決,陳男有竊盜前科,他在去年 9月侵入一家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搬家公司貨櫃屋辦公室,不料卻被一名公司員工發現。他擔心對方報警,於是趁隙出手推人,被害人從二樓摔落地面。
陳男還故布疑陣,將被害人拖到空地藏放後逃離現場,被害人經急救仍傷重不治。法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案件上訴高院,合議庭認定他構成累犯而加重刑度,依傷害致死、偷竊罪判處 12年8月有期徒刑,
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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