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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今年 4月埋伏在女兒幼稚園外,在女兒面前殺死前妻後將長女擄走,並在車上燒炭同歸於盡, 7歲女童死亡。檢方認為他是二犯,建請法官處以死刑。

    檢方指出,李姓男子 8年多前和陳姓女子結婚,育有5歲和7歲兩女,他長期對妻女家暴,妻子聲請保護令。37歲的李男不滿32歲妻子提離婚,為報復陳女,前年8月從桃園住處到陳女位於高雄的娘家擄走2個女兒,吃上官司,去年7月3日出獄。

    今年 4月16日他埋伏在高雄大寮區的一家幼稚園門口,拿出預藏的尖刀朝前妻胸部和心臟猛刺了好幾刀,混亂中小女兒已進入幼稚園,他強行將大女兒拉上車後一路向北逃逸。

    接著在車內燒炭,父女倆被發現後送醫,李男撿回一命,大女兒搶救2個月後身亡。

    檢方認定他惡性重大,反社會性格甚明,有與世永隔絕的必要,向法官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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