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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朱姓男子懷疑妻子和林姓醫師外遇,雇徵信社跟拍發現兩人手牽手上汽車旅館,但無通姦證據,刑事通姦罪不起訴,民庭法官認為有瓜田李下之嫌,判林醫師須賠100萬元。

    法官判決指出,朱男懷疑妻子和林姓醫師有染,去年雇徵信社跟監,多次拍到他們開車進入汽車旅館,一待就是1、2個小時。

    徵信社拍下朱妻凌晨和林姓醫師吃完消夜手牽手取車的畫面,以及他們吃完消夜到汽車旅館的照片,但沒拍到他們通姦的證據,床單送驗後也無兩人DNA。朱姓男子依此提告,控林姓醫師通姦罪並請求精神慰撫金。

    刑事部分因為沒有「捉姦在床」的證據,處分不起訴;但民事庭法官認為半夜帶人妻上汽車旅館獨處,有瓜田李下之嫌,造成朱男夫妻離婚,侵害他的配偶權,判須賠償朱男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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