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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男童割喉案還嗆「殺一、二人也不會判死刑」的曾文欽,台南高分院昨天宣判,認定他有精神障礙才殺人求死,不會判死之說是「說謊」,仍維持無期徒刑刑度,但入監前需強制治療監護五年。

曾文欽未到庭,聲請視訊方式聽判,合議庭法官未到場時,他數度趴在桌上睡覺,聽到審判長宣讀判決強制治療監護五年時,數度表達疑惑,問法官「是多關五年的意思嗎?」

被害人方姓男童的姑姑持方童遺照到庭聽判,情緒激動表示,「他跟鄭捷有何兩樣」,家屬將力爭三審判死,指二審法院判決沒有嚇阻、制裁效果,家屬爭的「是不希望再有第二個方小弟」。方童父親說,他學歷不
高、不懂判決,「但大眾有眼睛,一切是非對錯了然於胸」。

判決指出,曾文欽有多次自殺紀錄,二審為此找來四名精神科醫師、兩名教授鑑定,認為曾犯案時,患有分裂性、邊緣性人格、低落性情感疾患與重度憂鬱症四種身心疾病,造成辨識能力降低而殺人。

曾因身心疾病,前年七月與女友分手後病情加重意圖尋短,但過去四次自殺未遂的經驗,讓他「想死又怕死」,從網路漫畫得知殺死二、三人會受死刑槍斃的資訊,因而起意殺害二、三名幼童求死,「殺一、二人不
會判死」是說謊。

二審仍判曾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曾需強制入院就醫監護五年,「對被告、他人、社會是最好選擇」。

台南看守所指出,曾的個性孤僻,前年底入所後,多次與收容人發生衝突,甚至衝撞管理員,因多次違規住進獨居舍,且衛生習慣不好,不喜歡洗澡,目前已會同精神科、皮膚科醫生進行治療。

卅一歲的曾文欽前年十二月一日在遊樂場,以遊戲卡誘騙十歲的方姓男童前往廁所,持刀割斷男童氣管,被捕後應訊表示,「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想吃牢飯才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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