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年薪破百萬元的鄭姓保險業務員,前年一月在馬路上騎車時,一輛台中市環保局的清潔車突然打開車門,鄭男直接撞上而跌倒受傷,致使其脊髓損傷並造成下半身癱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是清潔車黃姓駕駛疏失所致,判處台中市環保局須國賠一千二百零四萬多元。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五十四歲)是年薪超過百萬的保險業務員,前年一月間,他騎機車經台中市北屯區的中清路附近,一輛停放在快車道的清潔車突然打開車門,鄭男直接撞上而跌倒,遭受創傷性脊髓損傷並造
成雙下肢癱瘓。

檢方調查發現,清潔車的黃姓駕駛因前方塞車而將車輛暫停在快車道上,並拜託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姓清潔隊員下車買五個便當。林男下車時,黃姓駕駛疏忽未提醒他開啟車門應注意後方來車,以致林男一開門就造成
鄭姓男子閃躲不及而倒地受傷,目前檢方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黃男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判處他有期徒刑四月、緩刑二年。

而鄭男因脊髓損傷造成下半身癱瘓,致使他無法工作且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因而訴請國家賠償,要求台中市環保局賠償他一千八百八十五萬元。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車禍主因是黃姓駕駛疏失所致,而以鄭男的
年資、薪水、看護費用及精神慰撫金計算,最後判處台中市環保局必須賠償一千二百零四萬多元。

環保局長黃崇典表示,這起意外事件明顯是該局清潔車駕駛的疏失,鄭男請求國賠後,國賠委員會與對方在理賠金額認知上有差距,才會走上訴訟,待收到判決書與法制單位研究後,若確定賠償,會依法向二名駕駛
求償。

免費法律諮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sd3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