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公司總經理對女會計咬 乳頭「種草莓」,被害人乳頭被咬傷,事隔 9個月到醫院驗傷,乳頭舊傷 仍在;這名總經理為此付出85萬元與對方和解,台中高分院法官並以乘機 猥褻罪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隔9個月 還驗得到舊傷 判決書指出,這名男總經理101年8月間,和女會計一起到中國出差, 晚間和友人一起喝白酒,女會計喝了一杯就不支倒地,總經理送她回房休 息,女會計第 2天清醒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下體隱隱作痛,乳頭也有 明顯傷痕。 女會計認為自己遭性侵,而且隱約記得總經理送她回到房間後,好像 強脫其衣物,找對方理論。男總經理坦承脫掉其衣物並猥褻,但只有用手 撫摸下體,沒有插入。 由於當時在國外,女會計無法找醫院驗傷,回國後愈想愈傷心而辭去 工作,還被同事誤會是推卸責任,產生嚴重的創傷症候群,因而到警局提 告。 總經理賠85萬換緩刑 檢方依乘機猥褻罪嫌起訴男總經理,台中地院審理時,總經理否認犯 罪,但法官認為罪證明確,判處 3年半徒刑。被告不服上訴,但又和被害 人以85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法官衡量雙方已和解,改判1年2月徒刑、緩 刑3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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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21 Tue 2014 17:03
撿屍女會計 色老總咬乳種草莓
- Oct 21 Tue 2014 17:03
保全公司老闆 強吻女員工判刑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某保全公司顏姓負責人以 慰勞員工名義,先帶女員工按摩,事後又帶回家抓她去洗澡強吻,還在車 上摸大腿,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顏男 100年10月29日中午12點多,以慰勞員工為由,開 車搭載林女到竹北市一處養生按摩館,並於按摩完畢後,趁林女不及抗拒 ,從身後以雙手環繞方式,擁抱林女,林女立即將顏男推開, 2人隨後離 開按摩館。 事後顏男藉故說要回家,於是將林女載回住處,一回到家,顏男就在 客廳沙發上先以右手摟住林女肩膀,林女雖隨即站立離開,顏男仍以雙手 摟她、抓她,並拉她的手往浴室、房間方向,要她沐浴。 林女趁機鬆脫,往門口逃逸,但顏男以手拉扯她的外衣,並追到門口 玄關,強吻臉部,因林女大聲喊叫,表示要告知顏男的女友,顏男才停止 其行為,並與林女一同開車前往南寮附近小吃店後,返回林女駐點公司。 然而顏男在途中,又以右手撫摸林女大腿、胸部,林女雖數次將顏男 的手撥開,顏男仍強行撫摸大腿、胸部及恥骨附近。林女不甘受辱,憤而 向新竹警方提告。 證人表示,林女在事發當日就跟 2名同事訴說遭老闆猥褻,指控顏男 性騷擾,並立即離職。事後有朋友關心林女,跟她談到顏男姓名時,林女 立即出現緊張、焦慮、情緒不穩等反應。 因事後顏男認罪,且已達成和解,法官最後給予緩刑。
- Oct 21 Tue 2014 17:02
引用廢清法 難怪重罪輕判/水污法修正案仍在立院審理
〔記者湯佳玲、葛祐豪/綜合報導〕日月光污染水質輕判,主因之一
是法官只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做出判決。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在立
- Oct 21 Tue 2014 17:01
扶養癱母責任 窮女兒卸9成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婦人因癱瘓不良於行被縣府
安置在養護之家,每月將近 2萬元的照護費用沒人買單,只好由縣府先行
- Oct 20 Mon 2014 16:42
弟收押「託信用卡」 兄A走59萬
桃園縣鄭姓男子因案被羈押,進 入看守所時只有2、3萬元信用卡費未繳,交保後卻變成「卡債族」,報警 查出,原來是他的胞兄趁他被羈押,拿他的 6張信用卡盜刷還預借現金, 短短1個多月刷卡69次、預借現金4次,累計欠款達59萬元。桃園地院以一 罪一罰判處鄭男胞兄應執行2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鄭男曾因毒品案被送到桃園看守所勒戒,民國100年7月中 旬因涉嫌強盜罪被裁定羈押禁見,同年10月6日才獲8萬元交保;鄭男被羈 押時,曾委託律師通知胞兄把寄放在看守所的6張信用卡與2張提款卡領回 ,用以提款支付律師費及給小孩的生活費。 鄭男交保後,要求胞兄歸還 8張卡片未果,他直覺有異,於是向發卡 銀行查詢,不料,客服人員回稱:「你的卡都刷爆了!」 鄭男被羈押時,未清償的卡費僅2、3萬元,交保後頓時成了卡債族。 調出刷卡明細簡直傻眼,原來鄭的胞兄在他被收押時,多次盜刷他的卡, 甚至還修改密碼預借現金,從 100年8月中至10月初共刷卡69筆,另外4筆 預借現金,累計欠款達59萬元。舉凡加油、吃大餐、上摩鐵、養生館按摩 、配眼鏡以及買3C產品、買衣買鞋、金飾等,都是刷鄭的信用卡,偽造簽 名付帳。 地院審理時,鄭兄辯稱刷卡、提款都有經過弟弟的同意;但鄭男反駁 :「我只委託哥哥領錢付律師費、小孩生活費,還曾告誡不能亂刷卡。」 法官認為,鄭男胞兄確有盜刷、預借現金行為,日前審結,依偽造文 書、詐欺罪,判處鄭兄應執行2年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 Oct 20 Mon 2014 16:42
妻子與小王8天大戰15回 丈夫怒告妨礙家庭
已婚女子與男子發生婚外情,8天內2人大戰15回合,女子事後向丈夫 懺悔,更指出跟小王 60分鐘內就行房3次,1天內還大戰6次,丈夫氣得控 告2人妨礙家庭並加控小王「和誘罪」,新北市法官判小王10個月徒刑。 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子因與丈夫吵架就離家出走,自行在新北市 某處大樓出租,小王得知後不斷獻殷勤並前往租屋處,2人8天內就大戰15 回合。 激情退去後女子向丈夫坦承,並把 8天做愛的次數、細節都招出來, 丈夫控告 2人妨礙家庭,加控小王和誘罪。由於小王多次送女子禮物,更 承諾如果離婚會娶她,檢方認為 2人是你情我願,因此不構成和誘罪,只 依妨礙家庭將2人起訴。 審理時,丈夫對妻子撤告,小王則是認罪。法官認為,發生性行為的 時間、地點密接情況犯罪,應論以接續犯,應論一罪,最後以 9罪判刑, 全案仍可上訴。
- Oct 20 Mon 2014 16:41
「趴車頭」遭甩飛死亡 駕駛防衛過當判刑
基隆一名李姓男子跟張姓女友到海邊約會,結果張姓女友的黃姓前夫 看見後醋勁大發,當時李姓男子打算開車離開,但黃姓男子整個人趴在汽 車引擎蓋上,最後被甩出去,變成植物人後死亡。 法院一審認為,黃姓男子趴車叫囂,駕駛正當防衛,判決無罪,但二 、三審法官認定,駕駛防衛過當,必須負一半責任,改判 1年半有期徒刑 。 黑色轎車不斷往前衝,一名男子趴在車頭,死抓著不肯放,危險場景 大家都還記得。民眾:「蔡正元,你在幹什麼?蔡正元立委。」 蔡正元座車今年 4月份被民眾包圍趴車,事後雙方互相告上法院,類 似這樣的案例也發生在基隆,一名男子趴在引擎蓋上,結果被車主摔成植 物人死亡,肇事駕駛因此判刑。 3年前基隆一名李姓男子,當時他和張姓女友到海邊約會烤肉,但張 姓女子的前夫醋勁大發,跑到海邊堵人,當時李姓男子本來想開車離去, 沒想到黃姓男子趴在引擎蓋上以肉身擋車,李姓男子急了一踩油門,黃姓 男子被甩到路邊,摔成植物人。 庭訊時,駕駛李姓男子強調並非故意,一審法官判李姓男子無罪,檢 察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黃姓男子妨害行車權利,但李姓男子 防衛過當,兩邊都要負起責任,將他判刑1年半,後來全案定讞。 雖然都是趴在引擎蓋上,但法官看法不同,官司結果也不同。日前趴 在蔡正元座車的官司,情況也有不同,但相同的是,趴車行為既危險又可 能致命。
- Oct 20 Mon 2014 16:41
未警示害人滑倒 台鐵為一灘水國賠
患小兒麻痺症的謝姓男子, 3年 前颱風天在板橋車站南二門處,因地上一灘水滑倒骨折,謝指控台鐵未清 理地上積水害他受傷,要求國賠,一審判謝男敗訴,高等法院認定,台鐵 雖將車站的清潔維護工作發包給清潔公司,但仍有管理疏失,改判台鐵國 賠15萬多元給謝男定讞。 一審判謝男敗訴 100年6月25日上午輕颱米雷來襲,54歲謝男擬從板橋車站搭高鐵到高 雄,當他進入南二門轉彎處,因地板上一灘水讓他滑倒骨折。 謝男主張,站方未清理地上積水、未放置警示標誌,出入口處也未放 置傘套供行人使用,致大廳地板濕滑、積水,台鐵應負國賠責任。 台鐵反駁,板橋車站清潔維護長期委託給清潔公司負責,若是雨天, 都會放置「小心地滑」等警示標誌,如果地面有雨水,應是當時旅客雨傘 、雨鞋帶進車站,屬「不可抗力」因素,且沒有規定站方必須放置傘套。 台鐵有管理疏失責任 新北地院傳喚板橋車站洪姓站務主任,他表示,當天上午未接獲有人 滑倒消息,下午才有女子申訴朋友滑倒,但未說明原因;清潔公司指稱, 板橋車站佔地很大,無法要求清潔人員只要地面有水,須立即擦乾,不過 一旦發現、或有廣播指特定地點地板濕滑或積水,就會立即清理。 法官認為,謝男是否因積水滑倒,無具體事證,台鐵已將清潔工作委 託清潔公司全天候負責,認定台鐵無國賠責任。 判國賠15萬多元定讞 高等法院採信黃姓乘客證詞,指案發當時是颱風天下雨,許多人拿傘 進車站,雨傘的水就帶進來,他目擊謝男滑倒處,地面有一灘水;高院並 認定雖清潔維護已委託清潔公司,但台鐵仍有管理疏失責任,改判應國賠 15萬多元定讞。
- Oct 20 Mon 2014 16:41
外遇奪產拐走小孩 董娘再判一年半
桃園縣吳姓富商控告蔡姓妻子奪 產1億5000萬元,買名車、名錶養小王,拐帶走他的3名未成年兒女;蔡女 被控和誘罪部分,桃園地院審結,法官認為蔡女剝奪吳男對子女的親權與 監護權,且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判1年半徒刑。 3子女還無蹤 富商好無奈 吳姓富商獲悉判決說,但他至今仍無法找回小孩,親情持續遭無情剝 奪。他氣憤地說,向桃園地院訴請停止蔡女對小孩的親權,法院雖裁准, 但蔡女提抗告,還向其他法院,以家暴聲請暫時保護令。他說,返國後妻 子就與情夫帶走小孩東躲西藏,他「如何家暴?」抨擊法院浮濫核發暫時 保護令,成了蔡女持續拐帶小孩的「保護傘」。 吳姓富商 96年因稅務案件在中國服刑,他說,101年返台時,蔡女已 帶著 1女2子離家,個人與公司資產被奪約1億5000萬元,才知蔡女在他滯 留中國時,與孫姓男子大搞外遇,更豪奢地買千萬名錶、悍馬車與雙 B轎 車等養小王。蔡女被控侵占、詐欺罪,月前被桃園地院判處合計 16年6月 徒刑。 吳另控告蔡女和誘罪,法院審理時,蔡女辯稱,吳曾對她與小孩家暴 ,小孩擔心會被父親打,自願跟她走的。 但法官查出,蔡女 100年7月間,曾帶3名兒女前往中國與吳會合,出 遊長達1個月,且2個兒子還曾單獨前往中國探父,戳破家暴說。 法官認為,蔡女的行為嚴重侵害吳的親權與監護權,造成吳與子女的 關係疏離、破壞家庭和諧圓滿,時間長達2年餘,迄今仍未將3名子女交還 ,傷害甚鉅,且她犯後一再飾詞狡辯,因此判刑。法界人士說,此親權官 司算是罕見的重判。
- Oct 20 Mon 2014 16:40
女婿劈腿 丈母娘推小三摔下樓
看見「小三」能像連續劇演的一 樣,對著她猛打猛踢?台中市一名馮姓婦人得知陳姓女婿和彭姓女子有婚 外情,並被女兒捉姦,她趁陳男和彭女出庭時,到台中地檢署堵人,並將 彭女推下樓梯,致使她受到多處挫傷,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嫌判 處她拘役50日。 已婚的陳姓男子和彭姓女子日久生情,去年11月間到台中市南屯區一 家汽車旅館「開房間」,陳男的妻子早就懷疑 2人有婚外情,因而僱用徵 信社人員加以跟蹤,得知 2人進入汽車旅館之後立刻報警,並在房間內查 獲2人使用過的衛生紙等證物。 陳妻不滿 2人通姦,對丈夫及身為「小三」的彭姓女子提起妨害家庭 告訴,全案由台中地檢署偵辦(目前本案已由檢方起訴)。而檢方在今年 1月間傳喚陳男及彭女出庭,陳妻的馮姓母親得知此事,趁女婿和彭女出 庭時先到台中地檢署堵人。 馮女一見彭女出現,立刻上前理論,彭女不願和她發生爭執逕自上樓 ,沒想到馮女緊跟不捨,並出手將彭女推下樓梯,致使她受到多處挫傷, 彭女因而提起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之後,法官認為馮女出手推人已涉及傷害,依法判處她 有期徒刑 3月,馮女不服提起上訴,由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在審理時, 法官認為馮女並無任何前科紀錄,而且她得知女兒的婚姻失和,在一時激 憤下使得情緒失控,而為不理性的傷人行為,在考量被害人傷勢並非嚴重 下,改判她拘役50日。
- Oct 20 Mon 2014 16:39
分手不還賓士車 男咬女判刑6月
32歲王男與張姓女友分手,不願 返還賓士小客車,竟在車上咬張女手臂,邊開車還用手壓張女,要她蹲在 副駕駛座前方,並壓張女頭部低下,又以束帶綑住張女雙手大拇指,限制 張女在車上數小時,王某被依侵占罪及妨害自由判刑6月。 判決書指出,王某與張女原是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張女買了一部賓士 轎車,登記在她名下,但平常給王某開,掌管鑰匙及行照,但買了才 2個 月, 101年10月兩人就分手,可是王某不願返還車輛,102年2月張女寄出 存證信函仍然無效。 102年3月14日中午張女與王某談判,張女表示,「如果車子你要,你 可以出多少錢?」雙方為了錢又起爭執,此時張女想搶走車鑰匙,王某竟 張口咬張女手臂,不讓張女下車。 此時張女的新男友自另一部車上要她趕快跳車,王某卻不讓張女下車 ,把張女壓蹲到副駕駛座,邊開車還用手強壓張女的頭,怕張女開門跳車 ,以束帶綁住她的雙手大拇指,以此強制剝奪張女自由,當天下午 4時, 到了台中市南屯區崇倫街附近,才讓張女下車。 張女憤而提告,法官認為,王某侵占他人財物及妨害自由,合併判處 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 Oct 17 Fri 2014 16:30
弒嬤挖眼 精障孫判刑10年
患有精神疾病的35歲李姓男子,
今年 2月殺害祖母後,持螺絲起子挖阿嬤的眼睛,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判處
- Oct 17 Fri 2014 16:30
童「抱電桿猝死」 無外傷!檢認定「漏電致命」
新北市三重的黃姓男童,去年11月下課後跟同學一起溜「蛇板」回家
,途中因為重心不穩,抓住一旁的路燈卻突然倒地,送醫不治,父親懷疑
- Oct 17 Fri 2014 16:30
女志工偷情宮廟主委 瞎掰「媽祖婆指示」
一名在某宮廟擔任志工的女子,和已婚的主委發生婚外情, 2人先後
共通姦 8次,事後主委的妻子得知後憤而提告。女志工辯稱是主委假藉媽
- Oct 17 Fri 2014 16:30
溜滑梯推女童害失明 父母賠237萬
台北市一名7歲女童,2年前在家附近的公園玩溜滑梯,卻被楊姓男童
推了一把,臉朝下摔倒,回家後不斷嘔吐,父母以為是腦震盪,就醫後卻
- Oct 17 Fri 2014 16:29
最高罰2億 罰到倒條款達共識
為防止食安民怨持續擴大,昨天政院、立院都卯起來推食安相關法案
。其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最激烈,連續三天挑燈夜戰、初審完成《食品安
- Oct 17 Fri 2014 16:29
修正《通保法》違法監聽大復活?
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刪除第11條之
1調閱通聯記錄須經法官同意;及第18條之1另案監聽、違法監聽不具證據
- Oct 17 Fri 2014 16:28
琵琶彈錯…師發飆 K到「耳聾」 賠300萬
台中市霧峰國中國樂班老師林俊
斌,不滿一名男學生在彈琵琶時失誤,一氣之下拿起一根木魚棒,敲打其
- Oct 16 Thu 2014 17:02
義美條款!立院初審通過 上市櫃食品大廠須設實驗室
黑心油連環爆,嚴懲重罰的民意再起,立法院今(15)天挑燈夜戰, 初審通過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只要是上市、上櫃公司,以及經衛 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都得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另外 ,初審也通過要求各級主管機關在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安之虞事件發生時, 必須主動查驗、追產品流向。 食安法過去7年來已修了6次,但民怨沸騰,衛福部日前「神速」再提 出新版重罰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且誓在必行,在國民黨強力主導下,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周即變更議程全力審查食安法。 國內近年來食安事件一波接一波,唯獨義美一路挺過,外界歸功全因 為義美有自己的實驗室,甚至讓不少大廠紛紛有意看齊,而初審通過的食 安法第七條,就要求食品業者不只必須訂定食品安全監測畫,且上市、上 櫃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 主檢驗。 初審另通過修正第五條,要求各級主管機關一旦監測發現有危害食安 之虞事件發生時,必須主動查驗,並發布預警或採行必要管制措施,包括 抽樣檢驗、追查原料來源、產品流向、公布檢驗結果及揭露資訊,並令食 品業者自主檢驗;第九條,為管理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確保食品追溯或 追蹤系統資料之正確性,經公告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應分階段公告使用 電子發票。
- Oct 16 Thu 2014 17:02
當他父母面打死他 3嫌判賠1250萬
竹縣 33歲王姓男子不滿樂姓男子與妻有染,去年8月夥同范姓小舅子 及莊姓友人到樂家尋仇,不顧被害人父母跪求,情緒失控活活打死樂男。 新竹地院判決3人要連帶賠償死者父母1250萬餘元。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今年 2月依傷害致死等罪,判王八年徒刑、范七 年十個月、莊一年九個月徒刑,高院維持原判,目前上訴最高法院中。 民事損害賠償案開庭時,王男等人對被害人父母請求表示沒意見,但 一時無力償還,希望分期攤還。法官認為,王男等人手段殘暴,當父母面 前毆死被害人,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要賠償死者父母精神慰撫金各 500 萬,加上扶養費等,三人要連帶給付死者父母各620多萬。 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陪伴下,被害人父母轉念走出傷痛, 死者母親想成為犯保志工,幫助其他受害家庭,她表示,對判決結果平常 心,不管如何日子總要過,「兒子永遠活在我心中」。